2。 優先標誌
優先標誌規定了通過交叉路口、道路交叉口或道路狹窄路段的通行順序。
授予不受管制的交叉路口通行權的道路。
2.3.2、“增設二級道路”
正確連接
2.3.3 “增設二級道路”
左連接
2.3.4 “增設二級道路”
正確連接
2.3.5 “增設二級道路”
左連接
2.3.6 “增設二級道路”
正確連接
2.3.7 “增設二級道路”
左連接
駕駛員必須給正在穿越的道路上行駛的車輛讓路,如果有 8.13 標誌,則必須給在主幹道上行駛的車輛讓路。
禁止在停車線前不停車行駛,沒有停車線的,禁止在被穿越的道路邊緣前行駛。 駕駛員必須給沿路口行駛的車輛讓路,如果有標誌 8.13 - 沿主幹道行駛。
標誌2.5可以安裝在鐵路道口或檢疫站前。 在這些情況下,駕駛員必須停在停車線前,如果沒有停車線,則必須停在標誌前。
如果可能妨礙迎面駛來的車輛,禁止進入狹窄路段。 駕駛員必須給位於狹窄區域或對面入口的迎面駛來的車輛讓路。
駕駛員比迎面而來的車輛有優勢的狹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