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 2.5。 禁止不停地移動
未分類

標誌 2.5。 禁止不停地移動

禁止在停車線前不停車行駛,沒有停車線的,禁止在被穿越的道路邊緣前行駛。 駕駛必須讓沿交叉路口行駛的車輛讓路,如果有表 8.13 - 沿著主幹道行駛。 標誌2.5可以安裝在鐵路道口或檢疫站前。 在這些情況下,駕駛必須停在停車線前,如果沒有停車線,則必須停在標誌前。

安裝在道路交叉口或鐵路道口等處。

特點:

必須考慮到,如果標誌安裝在道路交叉口 - 停車線處(如果放置在道路上),則停車是強制性的,如果沒有標誌 - 則無需在該平面停車標誌的前方;駕駛員可以在經過該標誌後停車,但不能再進入交叉路口邊界。

如果標誌安裝在鐵路道口等處。 — 駕駛必須在停車線處停車,或在沒有停車線的情況下,在標誌前停車。 在這種情況下,在標誌後面停車將被視為違反交通規則。

當交通號誌運轉時,不遵循該標誌。

違反商標要求的處罰:

俄羅斯聯邦行政違法法典 12.12 h.2 未遵守交通規則要求,在道路標誌或車道標記指示的停車線前停車,且有交通信號燈禁止信號或交通管制員禁止手勢

-800盧布的罰款。

添加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