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 3.28。 禁止停車-俄羅斯聯邦交通規則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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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 3.28。 禁止停車-俄羅斯聯邦交通規則的標誌

禁止停放車輛。

僅適用於安裝它們的道路一側。

特點:

該標誌的效果不適用於由殘疾人駕駛、運送殘疾人(包括殘疾兒童)的車輛,如果這些車輛上安裝了“禁用”識別標誌,以及聯邦郵政組織的具有白色對角線的車輛側面是一條藍色背景的車道,一輛打著計價器的出租車;

範圍:

1. 從安裝標誌的地方到它後面最近的十字路口,以及在沒有十字路口的定居點 - 到定居點的盡頭。 在道路附近區域的出口處以及與田野、森林和其他次要道路交叉(相鄰)的地方,標誌的作用不會中斷,在這些地方前面沒有安裝相應的標誌。

2. 直到重複出現表 3.28「禁止停車」標誌。 8.2.2,選項卡。 8.2.3「營運區域」。 同時,不要忘記,選項卡。 8.2.3 表示標誌覆蓋區域的末端。 標誌出現後,立即允許停車。

3. 由標記 1.10 黃色定義。

4. 直到標誌 3.31「所有限制區結束」。

違反商標要求的處罰:

俄羅斯聯邦行政違法法典 12.19 小時 1 和 5 其他違反停車或停車規則的行為

- 警告或罰款 300 盧布。 (莫斯科和聖彼得堡 - 2500 盧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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