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機動車駕駛員的自行車安全法
與騎自行車的人並排行駛時,需要採取額外的預防措施以降低發生事故的風險並幫助每個人安全到達目的地。
在繞過騎車人時,無論您處於何種情況,都可能適用一些一般道路規則,包括:
- 在騎車人周圍提供“緩衝區”或安全空間。
-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使用標記的自行車道。
- 當自行車道看不見時分享道路
- 像對待任何其他車輛一樣對待路上的騎車人 - 小心和尊重
- 注意轉彎、減速和停車的手勢
每個州都有關於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具體規定。 根據 NCSL 州立法者的說法,38 個州有關於騎車人周圍安全距離的法律,而其餘州則有騎車人與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法律。 為確保每個人的安全,請記住您計劃駕車前往的任何地方的特殊道路規則。
以下是每個州的“安全距離”摘要(請注意,法律法規經常更改,您應始終直接聯繫每個州的機動車管理局 (DMV) 以獲取最新信息):
阿拉巴馬
- 阿拉巴馬州的這項法律規定,在有標記自行車道的道路上或在沒有標記自行車道的道路上,如果規定的速度限制為 3 英里/小時,車輛超車和超車自行車的安全距離至少為 45 英尺。 或更少,並且道路沒有將汽車與迎面而來的車輛分開的雙黃線,表示限制區域。 此外,騎車人必須在道路右側 2 英尺範圍內移動。
阿拉斯加州
- 阿拉斯加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亞利桑那
- 亞利桑那州法律要求在車輛通過騎自行車的人之前,在車輛和自行車之間保持至少 3 英尺的安全距離。
Арканзас
- 阿肯色州法律要求謹慎行事,在車輛通過騎車人之前,在車輛和自行車之間保持至少 3 英尺的安全距離。
加州
- 在加利福尼亞州,汽車駕駛員不得超車或超越在道路上以相同方向行駛的自行車,車輛的任何部分與自行車或其駕駛員之間的距離小於 3 英尺,直到安全並完全超過騎車人為止。
科羅拉多州
- 在科羅拉多州,司機必須讓騎車人在汽車右側和騎車人左側之間至少有 3 英尺的距離,包括鏡子和其他向外突出的物體。
康涅狄格
- 康涅狄格州的司機在超車和超越騎自行車的人時,必須保持至少 3 英尺的“安全距離”。
特拉華
- 在特拉華州,司機必須小心行事,減速以安全超車,並在超車時留出合理的空間(3 英尺)。
佛羅里達
- 佛羅里達州的司機必須通過自行車或其他非機動車輛,車輛與自行車/非機動車輛之間的距離至少為 3 英尺。
格魯吉亞
- 在佐治亞州,司機必須在汽車和自行車之間保持安全距離,保持至少 3 英尺的安全距離,直到汽車追上騎自行車的人。
夏威夷
- 夏威夷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愛達荷州
- 愛達荷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伊利諾伊
- 在伊利諾伊州,司機必須在汽車和騎自行車的人之間保持至少 3 英尺的安全距離,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他們安全地超過或超過騎自行車的人。
印地安那
- 印第安納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愛荷華州
- 愛荷華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堪薩斯
- 在堪薩斯州,司機必須在左側超過騎車人至少 3 英尺,並且在車輛超過騎車人之前不得在道路右側行駛。
肯塔基州
- 肯塔基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路易斯安那州
- 在路易斯安那州開車時,司機不得超過 3 英尺以內的騎車人,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緬因州
- 緬因州的司機不得超過相距不到 3 英尺的騎車人。
馬里蘭州
- 馬里蘭州的司機絕不能超越相距小於 3 英尺的騎車人。
馬薩諸塞
- 如果駕駛員無法在同一車道上以安全距離超越自行車或其他車輛,如果這樣做是安全的,則超車車輛必須使用全部或部分相鄰車道或等到安全距離。 這樣做的機會。
密歇根州
- 密歇根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明尼蘇達
- 在明尼蘇達州開車時,司機不得超過騎車人 3 英尺以內,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密西西比州
- 密西西比州的司機不得超過 3 英尺以內的騎車人,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密蘇里州
- 在密蘇里州開車時,司機不得超過 3 英尺以內的騎車人,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蒙大拿
- 在蒙大拿州,只有當司機可以安全地超車而不危及騎車人時,才能超車或超車。
內布拉斯加州
- 在內布拉斯加州,超車或超車同向行駛的自行車的駕駛員必須謹慎行事,包括(但不限於)保持至少 3 英尺的安全距離並保持安全超車的間隙。 .
內華達
- 內華達州的司機不得超過騎車人 3 英尺以內,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新罕布什爾州
- 在新罕布什爾州,司機必須在汽車和騎自行車的人之間保持合理和謹慎的距離。 空間基於行駛速度,在 3 英里/小時或更低時,30 英尺是合理和謹慎的,在 10 英里/小時以上每增加 30 英里/小時增加一英尺的間隙。
新澤西州
- 新澤西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新墨西哥
- 新墨西哥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紐約 * 當從後面超越同向行駛的自行車時,紐約的司機必須在“安全距離”處從自行車左側超車,直到它安全通過並通過。
北卡羅來納州
- 在北卡羅來納州,超過另一輛同向行駛車輛的車輛的駕駛員必須至少超車 2 英尺,並且在車輛安全超車之前不得轉回道路右側。 在禁區內,如果速度較慢的車輛是自行車或輕便摩托車,駕車者可以超過騎自行車的人; 較慢的車輛與較快的車輛同向行駛; 快速行駛車輛的駕駛員要么提供 4 英尺(或更多)的空間,要么完全進入高速公路的左側車道; 較慢的車輛沒有左轉,也沒有發出左轉信號; 最後,車輛駕駛員遵守所有其他適用的規則、法律和法規。
北達科他州
- 北達科他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俄亥俄州
- 俄亥俄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俄克拉何馬州
- 俄克拉荷馬州的司機不得超過 3 英尺以內的騎車人,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俄勒岡州
- 當在俄勒岡州以低於 35 英里/小時的速度行駛時,需要一個“安全距離”,該距離足以防止在騎自行車的人進入駕駛員車道時與騎自行車的人接觸。
賓夕法尼亞
- 在賓夕法尼亞州,騎手必須從自行車(腳踏自行車)左側超車至少 4 英尺,然後減速至安全的超車速度。
羅德島
- 在羅德島州,以低於 15 英里/小時的速度行駛的司機必須使用“安全距離”超車,以防止在進入車道時與騎自行車的人接觸。
南卡羅萊納州
- 南卡羅來納州的司機不得超過 3 英尺以內的騎車人,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北達科他州
- 在南達科他州超越同向行駛的自行車時,如果張貼的限速為 3 英里/小時,則騎手必須在騎手車輛的右側(包括鏡子或其他物體)與自行車的左側之間留出至少 35 英尺的距離或更少且不少於 6 英尺的空間(如果張貼的限制為 35 英里/小時或更高)。 如果司機超越同向行駛的自行車,在安全的情況下,可以部分越過同向兩條車道之間的高速公路中心線。 騎手必須保持這種距離,直到他超過被超越的自行車。
田納西州
- 田納西州的司機不得讓騎車人超過 3 英尺,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德州
- 得克薩斯州沒有專門針對騎自行車者駕駛的州法律。 司機們被敦促要小心。
猶他州
- 請勿有意、無意或魯莽地在行駛中的自行車 3 英尺範圍內駕駛車輛。 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自行車通過。
佛蒙特
- 在佛蒙特州,司機必須“謹慎行事”或增加間隙以安全超車“弱勢用戶”(包括騎自行車的人)。
弗吉尼亞州
- 弗吉尼亞州的司機不得超過 3 英尺以內的騎車人,並且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華盛頓
- 在華盛頓,在道路、右路肩或自行車道上接近行人或騎車人的司機必須在“安全距離”處向左繞行,以避免與騎車人相撞,並且在安全通過之前不得在道路右側行駛騎自行車的人。
華盛頓特區
- 哥倫比亞特區的司機在超車或超車時必須謹慎行事,並保持至少 3 英尺的“安全距離”。
西弗吉尼亞
- 在西弗吉尼亞州,司機在道路、右路肩或自行車道上接近行人或騎自行車的人時,必須在“安全距離”處在左側繞行,以免撞到騎自行車的人,並且不得在道路右側行駛。 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威斯康星州
- 威斯康星州的司機不得超過騎車人 3 英尺以內,並且必須保持距離,直到騎車人安全通過。
懷俄明州
- 在懷俄明州,在道路、右路肩或自行車道上接近行人或騎自行車的人時,司機必須在“安全距離”處向左繞行,以避免與騎自行車的人接觸,並且在安全通過之前不得在道路右側行駛通過騎自行車的人。
如果您是司機和騎自行車的人,了解道路規則以及了解更多關於為您的汽車購買自行車架以備下次旅行的信息是很好的。
安全到達目的地應該是司機的首要目標,而成功地與騎自行車的人共享道路是實現這一目標的一種方式。 如果您對在騎自行車者附近安全駕駛有任何疑問,阿夫托·塔基 (AvtoTachki) 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向機械師尋求有關如何執行此操作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