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守衛擁有新的權力。 他可以懲罰司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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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守衛擁有新的權力。 他可以懲罰司機什麼?

城市守衛擁有新的權力。 他可以懲罰司機什麼? 市警就像警察一樣,從年初就可以在路上攔截我們,搜查汽車,檢查文件並開罰單。 基於此,我們也會被扣分。

城市守衛擁有新的權力。 他可以懲罰司機什麼?

自1年2011月1日起,城市警衛的權力增加。 與警察一樣,護林員有權攔截司機進行檢查,但僅限於未遵守禁止性交通標誌 (B-XNUMX) 或司機的違法行為被攝影機記錄下來的情況。 保全人員無法根據測速相機照片向您開罰單。 原因是下面的規則不明確。

路邊控制 - 警衛可以做什麼?

在路邊檢查期間,市政或市政保安可以檢查我們的證件——駕駛執照、登記證以及我們是否有有效的民事責任保險。 和以前一樣,他也有權向司機開具停車罰單。

“如果我們被守衛攔住,我們必須靠邊停車,並停在軍官指示的地方,”奧波萊城市衛隊副指揮官 Krzysztof Maslak 解釋道。 – 停車後,關閉發動機,不得擅自離開車輛。 最好開窗,方便聯繫。

城市警衛測速攝影機還不危險

最令人擔憂的問題是用測速攝影機測量車速並在此基礎上對駕駛人進行罰款的問題。 理論上,《道路交通法》修正案賦予市政警察使用測速攝影機控制車速的權利。

法律規定,警衛可以在公社、縣和省的道路上以及國家重要的道路上控制速度(城市的城市警衛、公社的市政警衛)。 然而,他們無法在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上追蹤我們。

護林員也應就超速攝影機的位置諮詢交警。

“在每次測速之前,我們都必須徵得警察的同意,”Krzysztof Maslak 說。

根據新規定,市警還必須在使用測速攝影機測量速度的地方標上特殊標誌。 然後樓梯開始。

“我們甚至都不知道這樣的標誌長什麼樣,也沒有相應的規定,”馬斯拉克副司令解釋道。 “所以,這個位置暫時是死的。

因此,在該規定發布之前,護林員不應使用測速攝影機。 然而,他們可以使用安裝在有標記的警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來測量速度。

去年違規行為的罰款

然而,警方有權在 31 年 2010 月 XNUMX 日之前對被超速攝影機發現的駕駛人處以罰款。 法律修正案中涉及罰款程序的過渡性條款允許這樣做。

保全人員也有權要求測速攝影機照片中顯示的車主確認當時的駕駛人是誰。 我們討論的是這樣一種情況:照片中看不到駕駛員的臉,但可以看到車牌號,並且知道誰擁有這輛車。

在法律修改之前,在車主拒絕表明誰對犯罪負責的情況下,市警無法將案件告上法庭來懲罰。 遇到這種情況,警衛只能向警方求助。 現在獄警自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

根據《行為準則》,任何在超速攝影機記錄違法行為時未能透露駕駛車輛的人將被處以罰款。 如果案件鬧上法庭,賠償金額可能高達 5 茲羅提。

從測速攝影機拍下照片的那一刻起,市警(以及警察)有 180 天的時間對違法者處以罰款。 那就只剩下合法的路徑了。

斯拉沃米爾·德拉古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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