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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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光芒

危險的光芒 無論白天或夜間,眩光都可能是道路危險的直接原因。 駕駛員的反應雖然通常是個人情況的結果,但也可能取決於性別和年齡。

危險的光芒 良好的能見度是影響行車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研究表明,45 歲以上的男性和 35 歲以上的女性可能對明亮的陽光或其他汽車的燈光特別敏感。

隨著駕駛年齡的增長,他的視力會惡化,失明的可能性也會增加。 太陽光線不利於安全駕駛,尤其是在太陽低於地平線的早晨和下午時間。 在此期間影響事故風險的另一個因素是上下班和相關高峰造成的交通量增加。 雷諾駕駛學校主任茲比格涅夫·韋塞利 (Zbigniew Vesely) 表示,刺眼的陽光可能會讓人無法注意到,例如路人或轉彎的汽車。 不僅逆光行駛很危險,車後的​​光線也使人難以看清交通燈顏色的變化。

在烈日下行駛時,建議首先要小心,降低車速,但也要盡可能保持行駛平穩。 突然煞車操作可能不會被後面的車輛注意到,從而增加發生碰撞的風險。 專家警告說,這在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上尤其危險。

晚上被其他汽車的車頭燈弄瞎也很危險。 短暫的強光直接射入駕駛員的眼睛甚至會導致暫時完全失明。 為了讓自己和他人更容易在人口稠密地區以外行駛,駕駛員應記住在看到另一輛車時關閉遠光燈或「遠光燈」。 後霧燈對後方駕駛者來說非常乾擾,只能在能見度低於 50 公尺時使用。 否則應禁用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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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實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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