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電動汽車附加費 – 125 波蘭茲羅提限額 – 淨額,門檻僅適用於乘用車 [更新] • 電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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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電動汽車附加費 – 125 波蘭茲羅提限額 – 淨額,門檻僅適用於乘用車 [更新] • 電磁學

昨天,我們詳細介紹了低排放交通基金下的公司、組織和機構電動汽車補貼條例草案。 但是,我們還沒有提出這種車的購買價格的問題,這導致了一個重要的後果——企業的補貼門檻設置得比個人高。

目錄

  • 2019年電動車補貼:企業淨額門檻、個人毛額門檻
      • 附加費門檻僅適用於 M1 類乘用車。
    • 該決議何時生效?

讓我們提醒您:2019年XNUMX月的決議草案涉及的是個人,即普通公民。 這些人天生繳納增值稅,因此項目中包含的有關「購買價格」的資訊看起來相當令人驚訝,並引發了一些疑問:

> 購買價格和購買價格,即附加費 125 茲羅提還是 154 千茲羅提?

對於公司或個人企業家來說,情況有所不同。 但讓我們先熟悉一下該決議草案(請參閱此處):

§ 53. 支持購買由液體生物燃料、壓縮天然氣 (CNG) 或液化天然氣 (LNG) 驅動的新車和船舶(包括基於生物甲烷或氫氣或使用電力作為推進力的車輛和船舶)的費用包括:

1)購買價格:

a) 一輛新電動車,

b) 使用 CNG 的新車,

c) 使用 CNG 的新車,

d) 一輛新的氫動力汽車,

e) 2 年 20 月 1997 日道路交通法附件 XNUMX 規定的 L 類新車,由電力驅動。

(f) 由液體生物燃料、壓縮天然氣(CNG)或液化天然氣(LNG)(包括生物甲烷、或氫氣或電力)提供動力的新船;

第 53 段第 1 條非常明確地告訴我們,購買價格是可以接受的價值。 問題是,對於企業家來說,「進貨價格」和「進貨價格」並不是一回事。 本段第 2 點提醒我們這一點:

2) 若申請支持的人無法減少增值稅條例規定含義內的進項稅額應繳稅額,則與專案實施相關的商品及服務稅費用。 稅法。

翻譯成波蘭語:如果我們談論的是個體企業家、公司或其他註冊的增值稅納稅人,那麼支持成本就是淨價。 36 波蘭茲羅提的附加費保持不變,但 125 波蘭茲羅提的門檻應視為淨價門檻。 讓我們補充一點,這僅適用於乘用車,因為貨車沒有價格門檻。.

> 2019 年電動車附加費:每輛汽車最高 36 茲羅提,每輛摩托車/輕型摩托車最高 000 茲羅提

這意味著 理論上 一家公司可以購買一輛成本高達 125 茲羅提 * 000 = 毛額 153 波蘭茲羅提。 然而,這種推理有些簡化,因為並非總是可以扣除所有增值稅。 汽車增值稅扣除的詳細資訊應與您的會計師討論。

對於非增值稅納稅人的公司來說,情況要簡單得多(也不太有利)。 對於他們來說,125 波蘭茲羅提的限額只是開出的總金額。

附加費門檻僅適用於 M1 類乘用車。

另一個重要的一點是:我們所描述的 PLN 125 的門檻僅適用於乘用車。 這樣的 此限制不適用於貨車、大型巴士和卡車 - 這裡只限製附加費的金額,不限制車輛的購買價格。

該決議何時生效?

根據決議內容,該決議自公佈日起14天後生效。 當然,具體公佈的日期要等決議準備好後才能知道。 每個申請補助的企業家、公司和組織都將被列入公開名單,並對其申請進行評估。 現在決議草案中還包含三個重要的警告:

  • 將公司列入名單並不意味著企業家/組織將獲得補貼(第 3 段第 11 點),
  • 公路運輸貨物車輛附加費需另外核算(第十四款第二款),
  • 當資金到位時將提供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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