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德島的兒童座椅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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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島的兒童座椅安全法

與美國其他地區一樣,在羅德島,交通事故是導致兒童死亡和受傷的主要原因。 使用兒童座椅只是常識,也是法律要求的。

羅德島兒童座椅安全法摘要

羅德島州的兒童座椅安全法可概括如下:

  • 任何攜帶 8 歲以下、身高低於 57 英寸、體重低於 80 磅的兒童的人都必須使用經批准的兒童約束系統將兒童固定在車輛後座上。

  • 如果孩子未滿 8 歲,但身高 57 英寸或以上,體重 80 磅或以上,則可以使用車輛的後座安全帶系統固定孩子。

  • 8 至 17 歲的兒童可以乘坐前排和後排座椅,並係好汽車的安全帶。

  • 如果孩子未滿八歲但汽車沒有後座,或者後座已經被其他孩子佔據而沒有空間,那麼最接近八歲的孩子可以坐在前座.

  • 出生至 1 歲且體重 20 磅或以上的嬰兒必須坐在後向式汽車座椅或後向式可轉換座椅中,只能坐在後座。

  • 20 歲和體重 XNUMX 磅的幼兒只能在後座使用前向式汽車座椅。

罰款

如果違反羅德島兒童座椅安全法,85 歲以下兒童將被罰款 8 美元,40 至 8 歲兒童將被罰款 17 美元。 羅德島兒童座椅安全法旨在保護您的孩子。 所以跟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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