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兒童座椅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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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蘇達州制定了旨在保護乘車旅行的兒童的法規。 這些法律規定了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和安裝,所有駕車者都必須遵守。
明尼蘇達州兒童座椅安全法摘要
明尼蘇達州的兒童座椅安全法可概括如下:
八歲以下兒童
任何 8 歲以下的兒童如果身高低於 57 英寸,則必須佔用額外的座位或聯邦批准的汽車座椅。
嬰兒用品
任何嬰兒,即 1 歲以下且體重低於 20 磅的兒童,都必須坐在後向兒童座椅上。
例外
一些例外情況適用。
如果兒童在無法使用約束裝置的情況下乘坐救護車,則不需要兒童座椅。
如果兒童乘坐出租車、機場豪華轎車或其他租賃車輛旅行,而不是父母租用或租用的車輛,則兒童座椅法不適用。
運送兒童執勤的警察不需要使用兒童座椅。
如果醫生確認孩子有可能導致使用兒童座椅有問題的殘疾,則可能無法使用兒童座椅。
校車不受兒童座椅法的約束。
罰款
如果您違反明尼蘇達州的兒童座椅安全法,您可能會被罰款 50 美元。
兒童座椅法旨在保護您的孩子,因此遵守這些法律是有道理的。 不要冒被罰款或危及孩子安全的風險——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