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罕布什爾州的兒童座椅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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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罕布什爾州,《車內兒童保護法》確保兒童乘坐機動車的安全。 從本質上講,這指的是兒童座椅,並規定 18 歲以下的兒童必須安全地固定在任何移動的車輛中。 制定這些法律是為了確保您和與您共享道路的其他人的安全。
新罕布什爾州兒童座椅安全法摘要
新罕布什爾州的兒童座椅安全法可歸納如下。
兩歲前出生
- 任何從新生兒到兩歲的兒童都必須固定在後向兒童座椅或後向可轉換兒童座椅上。
二到七
- 7 歲以下或小於 57 英寸的兒童必須坐在兒童座椅上。
體重和身高限制
- 儘管前面有任何規定,如果孩子達到座椅的身高和體重限制,他或她可能會坐在前面。
額外座位
年齡超過 7 英寸或 57 英寸或以上的兒童不再需要係安全帶,可以使用沒有增高座椅的肩帶或膝部安全帶。
罰款
如果您違反新罕布什爾州的兒童座椅安全法,您可能會被罰款 50 美元。
當然,您不應該因為害怕支付罰款而只遵守新罕布什爾州的兒童座椅安全法。 您必須遵守法律,因為它們的存在是為了保護您和您的孩子。 您想遵守旨在保護您的法律,因此您絕對需要遵守新罕布什爾州的兒童座椅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