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大拿州殘疾司機的法律和許可證
在蒙大拿州,MIA(蒙大拿州機動車管理局)為永久性或暫時性殘障人士頒發特殊牌照和許可證。 如果您是殘障人士,那麼您可能有資格獲得允許您在指定區域停車的標誌和標誌。
許可證和牌照
在蒙大拿州,殘疾人可能有權:
- 永久性斑塊
- 臨時牌照
- 延長時間板塊
- 永久殘疾板
- 永久殘疾委員會
這些牌照和標誌只能由獲得它們的人使用。 如果您使用不屬於您的許可證或車牌,或者如果您允許他人使用屬於您的車牌或車牌,那麼您就是違法的。
獲得殘疾表或板
要以殘障人士的身份在蒙大拿州開車或在蒙大拿州旅行,您必須:
與醫生或其他醫療保健專業人員一起檢查您的殘疾情況。
出示蒙大拿州以外的其他州的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給您的許可或標籤。
殘疾人停車場
在蒙大拿州,您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普通郵件申請殘疾人停車位或標語牌。 您需要提交由以下人員簽名和認證的殘疾許可證/車牌申請表(MV5 表):
- 執業醫師
- 醫師助理
- 脊椎按摩師
- 註冊護士或高級執業護士
桌子是免費的。 您將為車牌支付與普通車牌相同的費用。 您可以使用以下方式向蒙大拿州 MOI 付款:
- 電子郵件已發送 [電子郵件受保護]
- 傳真 406-444-3816
- 郵寄至機動車輛部,P.O. Box 201430, Elena, MT 59620
更新
車牌和殘疾車牌在一定時期內有效。
臨時殘疾假的有效期為六個月。
延期臨時車牌有效期為兩年。
永久標誌有效期為三年,之後必須更新。
只要您有車輛登記,殘疾人車牌就有效。 您將在更新車輛登記的同時更新您的車牌。
注意:殘疾卡無法更新。 如果您需要過期的臨時許可證,則必須申請新的。 這是因為暫時的殘疾只是暫時的。
如果您需要更新您的殘障車牌或車牌,或者您的車牌或車牌丟失或被盜,您必須重新填寫 MV5 表格,包括需要體檢證明的部分,並將其郵寄回蒙大拿州內政部。 、傳真或電子郵件。
欲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致電蒙大拿州內政部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 作為殘疾人,根據蒙大拿州的機動車法律,您享有特殊權利,但您必須確保您按照規則申請,並且表現良好根據法律的要求,這些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護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