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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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騎

自8年2020月XNUMX日起更改

21.1.
初始車輛控制技能訓練應在封閉區域或賽道內進行。

21.2.
只有擁有駕駛執照才可以在道路上學習駕駛課程。

21.3.
在道路上學習駕駛車輛時,駕駛員必須坐在可以訪問該車輛的重複控制裝置的座位上,並隨身攜帶有權學習駕駛該類別或子類別車輛的文件,以及有權駕駛車輛的駕駛執照。相應類別或子類別。

21.4.
已達到以下年齡的駕駛員:

  • 16歲——學習駕駛“B”類、“C”類或“C1”類車輛時;

  • 20 年 - 當學習駕駛類別“D”、“Tb”、“Tm”或子類別“D1”的車輛時(18 年 - 對於聯邦法“道路安全”第 4 條第 26 款規定的人員 -當學習駕駛類別“D”或子類別“D1”的車輛時)。

21.5.
進行訓練的機械車輛必須符合基本規定第五款的規定,並有“訓練車輛”識別標誌。

21.6.
禁止在道路上行駛,其名單按規定方式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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