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的處罰 2016
機器操作

闖紅燈的處罰 2016


《管理法》第 12.12 條規定了駕駛員因錯誤駕駛通過紅綠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而被罰款的情況。 紅燈時或交通管制員做出禁止手勢(舉起手)進入十字路口將被處以 1000 盧布的罰款。 本文也討論了司機面臨罰款的其他情況:

闖紅燈的處罰 2016

  • 當交通燈主要路段的綠燈亮起,但允許您朝所需方向轉彎的綠色箭頭未亮起時轉彎;
  • 黃燈亮起(如果綠燈亮起後立即亮起);
  • 如果黃色和紅色交通燈同時亮起。

在許多城市,普通的三段交通燈正被帶有額外箭頭的交通燈所取代。 如果之前左轉足以讓相反方向的車輛通過,那麼使用新的交通燈時,您需要等到綠色箭頭亮起。

夜間住宅區的十字路口,交通號誌可能只有黃燈閃爍。 您可以根據交通情況穿過此類路口,而離開不會受到罰款。 如果闖黃燈,則需繳納1000盧布。

重複違反任何這些規則將被處以 5000 盧布的罰款或剝奪四到六個月的權利。 這些違規行為不僅會被交警人員記錄下來,還會被拍照和攝影機記錄下來,因此,在看不到交警車的情況下,不要在黃燈或紅燈時試圖跳過路口,從而違反規則。

闖紅燈的處罰 2016

如果您超出停車線,也會被罰款:

  • 紅燈時超出停車線 - 罰款 800 盧布;
  • 如果路口沒有紅綠燈控制,並且在有「禁止不停車行駛」標誌的情況下駕駛超出停車線,則罰款500盧布。

如果由於十字路口後面的交通堵塞而阻礙交通並幹擾所有其他交通參與者,您也可能會被處以 1000 盧布的罰款。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您需要評估道路狀況並在停車線後面停車。

受管制和不受管制的十字路口是城市道路上最危險的地方之一,因此請盡量不要違反規則,也不要造成緊急情況。 最好在停車線前等待幾秒鐘,而不是支付罰款或捲入事故。




載入中...

添加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