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晝夜無燈駕駛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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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晝夜無燈駕駛處罰


儘管早在 2010 年就實施了白天開著大燈開車的要求,但到目前為止,關於這一規則是否可取的爭論還沒有平息。

這項創新的支持者認為,汽車對所有其他道路使用者來說變得更加明顯。 反對者抱怨燃料消耗增加,電池耗盡更快,燈泡更快失效。

交通警察檢查員給出以下支持該規則的論據:

  • 以這種方式在城市中可以更好地用周邊視覺區分其他車輛;
  • 在城外的高速公路上,駕駛員將能夠提前看到迎面而來的車輛,並拒絕冒險的操作。

儘管如此,交警仍會密切關注司機對該命令的執行情況。

沒有世界的騎行懲罰

為了不必支付罰款,您需要記住打開近光燈、日間行車燈或霧燈。 許多司機忘記了這條規則,結果遇到了交警。 在起草協議時,檢查員受《行政違法法典》第 12.20 條的指導。 它並沒有具體談到熄燈駕駛,它只是指出,對於違反使用照明設備的規則,司機有義務支付 罰款500盧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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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一個要求 - 如果司機在日間行車燈關閉的情況下駕駛,如果他發生事故,他會自動被判有罪。 也就是說,他甚至可能沒有違反道路規則,但檢查員會考慮到近光燈沒有打開,這意味著事故的真正罪魁禍首沒有註意到這輛車,因此事故發生了. 因此,他將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卡斯柯的全部賠償。

這也是一種相當普遍的情況——隨著夜幕降臨,司機忘記從行車燈切換到近光燈。 對於此類違規行為,應根據第 500 條處以 20.20 盧布的相同罰款。 雖然,如果你仔細觀察,這種健忘會在路上造成更加危險的緊急情況,因為行車燈不是為一天中的黑暗時​​間設計的,駕駛者將無法看到他面前的任何東西。

根據《行政違法法典》第 20.20 條的同一條規定,如果司機在夜間接近車輛時沒有從遠到近切換,則將被處以罰款。

也給司機 即使其照明設備不符合 GOST 的要求,也將面臨 500 盧布的罰款臟或不能正常工作。 畢竟,我們中的許多人以老式的方式開車,只需要一個燒壞的燈泡或根本沒有一個頭燈,這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 如果您遇到此類問題,則需要盡快解決,否則您將不得不支付 500 盧布的金額(CAO 12.5 第 1 部分)。

2016年晝夜無燈駕駛處罰

對照明燈具和日間行車燈的要求

許多設計中沒有行車燈的車主安裝了 LED 燈,因為道路規則並沒有禁止這樣做。 但是,它們必須按照 GOST 和 SDA 進行安裝:

  • 離地不低於25厘米,不高於1米50厘米;
  • 燈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60厘米;
  • 到保險槓邊緣的距離不應超過 40 厘米。

航行燈、近光燈或霧燈的白光、橙光和黃光是允許的。 禁止闖紅燈. 在能見度正常的情況下,也禁止使用後霧燈。

此外,規則規定輻射區域必須至少為 25 平方厘米,輻射強度 - 400-800 Cd。 這是白天的最佳值,因為這樣的輻射功率不會使迎面而來的司機或行人失明。

值得注意的是,始終開著燈行駛的要求並不適用於所有國家。 在烏克蘭,您只需要在 1 月 1 日至 XNUMX 月 XNUMX 日期間打開行車燈,在加拿大,所有汽車必須配備行車燈,並且不能使用近光燈或霧燈行駛。 在美國,行車燈是可選的——研究沒有表明它們的加入會導致事故的顯著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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