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通行權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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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通行權法指南

在華盛頓州開車時,您可能不得不多次停車或減速,讓另一輛車或行人通過。 即使沒有信號或標誌,也有規則,不遵守這些規則可能會導致處罰,更不用說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了。 為了保持安全並確保與您共享道路的人的安全,您需要了解通行權法。

華盛頓通行權法摘要

華盛頓州的通行權法可概括如下:

行人

  • 在十字路口,無論人行橫道是否有標記,行人都有先行權。

  • 如果有行人在你的那一半路上,你必須停下來讓路。

  • 在多車道道路上,您必須讓位於您所在車道同一車道內的行人。

  • 如果您正在穿過人行道或離開小巷、車道或停車場,您必須給行人讓路。

  • 盲人行人需要更高級別的照顧。 如果行人帶著導盲犬、其他類型的服務性動物或使用白色手杖行走,那麼他始終擁有先行權,即使他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是由有視力的人做的。

交叉點

  • 如果您左轉,您必須讓路給迎面而來的車輛和行人。

  • 如果您進入環形交叉路口,您必須讓路給靠左行駛的車輛。

  • 如果路口沒有停車標誌,您必須讓路給已經在路口的司機,以及從右邊駛來的車輛。

  • 在四向停靠點,“先進先出”的原則適用。 但如果有一輛或多輛汽車同時到達,則必須讓位於右邊的車輛先行。

  • 從路邊或車道、停車場或道路進入道路時,您必須讓路給已經在道路上的車輛。

  • 你不能阻塞十字路口。 如果你有綠燈,但在你通過十字路口之前它看起來可能會改變,你不能繼續。

  • 如果火車過馬路,你必須讓路——這是常識,因為火車不可能為你停下來。

救護車

  • 如果救護車從任何方向接近並打開警報器和/或閃光燈,您必須讓路。

  • 如果紅燈亮著,就呆在原地。 否則,盡快右轉,但不要阻塞十字路口。 清除它然後停止。

對華盛頓通行權法的常見誤解

華盛頓與許多其他州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對自行車進行監管。 如果您認為自行車與汽車一樣受到相同的通行權法律的約束,那麼如果您住在任何其他州,那您就是對的。 但是,在華盛頓特區,您必須像禮讓行人一樣禮讓十字路口和人行橫道上的騎車人。

違規處罰

華盛頓州沒有積分系統,但如果您一年內有 4 次交通違規,或連續 5 年有 2 次,您的駕照將被吊銷 30 天。 如果您沒有為正常交通和行人讓路,您還將被處以 48 美元的罰款,而對於緊急車輛,您將被處以 500 美元的罰款。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華盛頓州駕駛員手冊第 3 節第 20-2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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