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行權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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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通行權法指南

常識、禮貌和通行權規則共同確保您在路上的安全。 這就是為什麼當讓路意味著避免可能傷害他人或車輛的碰撞時,法律要求您這樣做。 加利福尼亞的大多數交通事故都是由不讓路的人造成的。

加利福尼亞州通行權法摘要

加利福尼亞州的通行權法可以概括如下:

行人

行人是指步行、使用旱冰鞋或滑板、輪椅、三輪車或自行車以外的任何其他個人交通工具的任何人。 在加利福尼亞,你必須讓行人。

  • 您不能超車在人行橫道處等候的車輛。

  • 你不能在人行道上開車,除非穿過它,當你穿過時,你必須給行人讓路。

  • 您必須在距離人行橫道 XNUMX 英尺的範圍內停下,這樣行人才能安全過馬路。

  • 你應該總是給那些舉著拐杖示意你想進入人行橫道的盲人讓路。 如果他們收回手杖,這表明他們希望您繼續。

  • 無論人行橫道是否有標記,行人都有先行權。

  • 行人必須像駕車者一樣遵守道路規則,但即使他們犯了錯誤,也必須讓行。

交叉點

  • 在任何有標記或無標記的交叉路口,您必須減速並準備停車。

  • 通行權授予先到達的車輛或自行車。

  • 在沒有標記的十字路口,讓行車道上的車輛讓路。

  • 左轉時,請讓路給任何靠近到足以構成危險的車輛。

  • 在四向停車處,給前面的車輛讓路,然後給右邊的車輛讓路。

旋轉木馬

  • 任何進入或離開的車輛必須讓路給已經在環島的車輛。

  • 一旦在環島,不要停下來或讓路給試圖進入的司機。 你可能認為你很有禮貌,但實際上你是在冒著事故的風險。

在山路上

加利福尼亞有非常多山的地區,這需要格外小心。

  • 如果您在沒有車輛可以通過的陡坡上相遇,下坡車輛必須倒車並讓位於上坡車輛。

關於加州通行權法的常見誤解

在加州,很多人不明白什麼是行人。 這不僅僅是一個步行的人——它可能是一個滑板手或溜冰鞋的人。 這不是騎自行車的人。 但是,當有疑問時,最好小心並假設任何使用任何類型的私人車輛的人都被視為行人並且應該擁有通行權。

違規處罰

如果您未能在加利福尼亞州讓出通行權,您的駕駛執照將自動被扣一分。 至於罰款,將取決於縣和法院。 除了法律費用外,您最終可能會為單次收費支付 400 美元或更多,因此您最好遵守通行權法律。

如需更多信息,請參閱《加州司機手冊》第 26-29 頁和第 6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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