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登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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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登記問題

汽車登記問題 如果我們不提供法律要求的文件,交通部門將拒絕登記車輛。

汽車登記問題根據您購買的是新車還是二手車,您將需要不同的註冊文件。

對於二手車,這些將是:

- 完整的車輛登記申請,

– 車輛所有權確認書(確認購買車輛的發票、買賣協議、交換協議、贈與協議、終身年金協議或已生效的所有權法院判決),

– 帶有當前技術檢驗日期的車輛登記證,

– 車輛卡(如果發行),

- 菜餚,

- 身份證或其他帶有照片的文件,可證明您的身份。

文件必須是原件。

如果您購買了新車,則需要註冊:

- 完成申請

– 確認車輛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是增值稅發票,

– 車輛卡,如果發行,

- 摘錄自批准行為,

– 上車人提供的 500 波蘭茲羅提回收費的支付證明(帶有車輛識別碼:VIN 號碼、車身號碼、底盤號碼)或他有義務提供車輛收集網絡的聲明(聲明可以在發票上顯示)——適用於 M1 或 N1 車輛和 L2e 類三輪車,

– 身份證或其他證明身份的文件。

登記汽車時最常見的問題之一是缺乏確認所有權的文件,例如,當賣方沒有為自己登記汽車時。 登記證書中輸入的車主頭像必須與汽車賣家相符。 如果保留了所有權轉讓(例如出售或捐贈)合同的繼承,則從登記證書中註明的汽車的第一任車主開始,將這些合同提交給交通部即可。

更糟糕的是,如果合同沒有連續性,那麼辦公室就無法註冊汽車。

如果我們不將車牌交給交通部門,我們也將無法登記二手車。

拒絕登記汽車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缺少車輛卡(如果有的話)。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補辦車卡,可以親自到原車主居住地的交通部門辦理,並在車主報銷車輛後辦理。 。

如果汽車有多個車主,則所有這些人的數據都必須包含在銷售合同中,並且他們都必須簽署合同。 例如,丈夫在未徵得妻子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出售聯名汽車。 共有人之一必須有其他人的書面授權書才能簽訂汽車共同銷售合同。 它必須包含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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