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蒙特州限速、法律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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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蒙特州限速、法律和罰款

以下是佛蒙特州與交通違規相關的法律、限制和處罰的概述。

佛蒙特州限速

65 mph:鄉村公路

55 英里/小時:城市州際公路和高速公路,以及限制通行的農村雙車道公路。

50 英里/小時:其他道路和受限制的高速公路。

25-50 mph:住宅區

15-25 英里/小時:如圖所示的學區

佛蒙特州代碼以合理和合理的速度

最高速度定律:

根據 VT 機動車法規第 1081(a) 節,“考慮到當時存在的實際和潛在危險,任何人不得以超過合理和謹慎的速度駕駛車輛。”

最低速度法則:

佛蒙特州沒有法定的最低限速,但根據第 1082 條,它確實有一項法律要求任何阻礙交通的人“儘早離開高速公路,讓交通先行,然後再繼續行駛”。

同樣根據第 1082 條,“以低於正常速度行駛的人必須在可供交通使用的右側車道上行駛,或者盡可能靠近右側路緣或高速公路邊緣。”

可以放置標誌以將慢速行駛的車輛引導至特定車道。

由於車速表校準、輪胎尺寸的差異以及速度檢測技術的不准確,官員很少會因為速度低於五英里而阻止司機。 但是,從技術上講,任何超速都可能被視為違反速度,因此建議不要超出既定限制。

佛蒙特州有絕對限速法。 這意味著司機不能以儘管超速但安全駕駛為由質疑超速罰單。 但是,司機可以根據以下情況之一上法庭並拒不不認罪:

  • 駕駛員可能反對速度的確定。 為了有資格獲得這種保護,駕駛員必須知道他或她的速度是如何確定的,然後學會反駁它的準確性。

  • 司機可以聲稱,由於緊急情況,司機違反了速度限制,以防止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害。

  • 司機可以報告錯誤識別的情況。 如果警察記錄了一名司機超速行駛,隨後不得不在交通堵塞中再次找到他,他可能犯了一個錯誤並停錯了車。

佛蒙特州的超速罰單

初犯可能:

  • 被罰款 47 美元或以上

  • 暫停執照(基於積分系統)

佛蒙特州的魯莽駕駛罰單

在這種情況下,超過限速 30 英里/小時自動被視為魯莽駕駛(技術上稱為魯莽駕駛)。

初犯可能:

  • 被罰款 47 美元或以上

  • 被判最高一年監禁

  • 暫停許可證最多 30 天。

違規者可能需要參加駕駛員再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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