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給行人讓路
駕駛技巧

如何給行人讓路

在交通參與者中,最脆弱的族群是行人。 從本文中,您將了解如何正確讓行人讓路、近年來交通規則發生了哪些變化,以及違規罰款是否總是合法的。

如何給行人讓路

行人甚麼時候需要讓行?

根據規則,駕駛必須在人行道前減速,並在發現行人已經開始沿著道路移動(他的腳已經踩在路面上)時完全停車。 如果行人站在路外,那麼司機沒有義務讓他通過。

汽車需要停下或減速,以便人們可以自由地穿過斑馬線:不改變速度,不猶豫不決,不改變運動軌跡。 一個重要的區別是:我們談論的是已經沿著道路移動的行人。 如果他站在人行道上就懷疑自己是否該過馬路,這不是司機的錯,也不存在違規行為。 高速公路外步行區發生的一切與道路使用者無關。

當行人直線離開車輛的覆蓋區域時,您可以離開。 規則沒有規定司機有義務等到人完全離開道路並走上人行道。 行人不再受到威脅——你已經給他讓路了,你可以繼續前進。

如果一個人走在道路的另一邊並且離你很遠,情況也是如此——規則並沒有要求所有交通參與者在標記的所有側面都停下來。 如果你看到有人沿著路口走,你不必停下來,但他會在很長時間後到達你身邊,你就有時間通過,不會造成緊急情況。

「讓路」是什麼意思以及與「讓通過」有什麼區別

自 14 年 2014 月 14.1 日起,官方交通法規中的措詞發生了變化。 此前,交通規則第XNUMX條規定,司機在行人穿越道處必須減速或完全停車,以便讓行人通過。 現在規則規定:“接近不受管制的人行橫道的車輛司機有義務給行人讓路。” 好像變化不大?

詳細來說,先前的「通行證」一詞並沒有在交通規則中以任何方式披露,而且與《行政違規法典》中的「讓行」一詞相矛盾,而《行政違法法典》對違法行為的處罰也是如此。 衝突發生了:司機可以按照交通規則允許人們過馬路到馬路的另一邊,但他沒有按照《行政違規法》規定的方式這樣做,最終導致違規。

現在,在2014年版的規則中,出現了一個概念,其意義得到了充分的解釋。 根據新規定,司機在接近人行橫道時必須“讓路”,即讓路。 不妨礙公民行動。 主要條件:汽車必須以這樣的方式停車,使行人不會懷疑自己有權利冷靜地克服與對面路邊的距離:他既不能提高速度,也不能因為駕駛員的錯誤而改變軌跡。

不讓行人通過會受到什麼處罰?

根據《行政違規法典》第 12.18 條,違反交通規則第 14.1 條將處以 1500 至 2500 盧布的行政罰款,具體金額由檢查員酌情決定。 如果您的違規行為被攝影機記錄下來,您將需要支付最高金額。

如果您在做出決定之日起的前 20 天內付款,則可以享受 50% 的折扣。

哪些情況下罰款違法?

與往常一樣,理論與實踐存在分歧。 如果行人甚至站在人行道上準備過馬路或在車道上,但早已離開您的行進路線且不干擾車輛,那麼交警檢查員可能會嘗試對您處以罰款。 這兩者都不屬於「讓路」一詞的範圍,我們已經在上面討論了「讓路」的複雜性。 許多交警可以欺騙長期沒有學習交通規則的司機,並自行酌情開出罰款。 無論如何,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並且非常模糊——由於顯而易見的原因,行人的行為通常難以預測,這正是不誠實的交警所利用的。 只有 DVR 和了解第 14.1 條的準確解釋才能拯救您。 對於攝影機來說,情況就更複雜了:它根本不關心諸如運動軌跡或汽車距離之類的「微妙之處」——無論如何它都會對你處以罰款,而且不可能當場證明任何事情。

您可以對罰款提出上訴,最簡單的方法是,如果您在路上,與檢查員面對面 - 如果您有視頻確認您的話,甚至有幾個證人,他不會爭論這些同樣不被允許通行的行人。

添加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