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內布拉斯加州轉讓汽車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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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的名稱顯示誰擁有它。 當此所有權發生變化時,必須轉移所有權以反映這一點。 購買或出售汽車以及捐贈或繼承汽車時,所有權的轉移是必要的。 內布拉斯加州在每種情況下都有具體的步驟,您需要確切地知道如何進行才能在內布拉斯加州轉讓車輛的所有權。
如果你買
如果您從私人賣家(不是經銷商,因為所有權將由經銷商持有)處購買車輛,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從車輛銷售商處獲取完整的產權契據。 確保賣家已填寫標題背面的所有字段。
請注意,如果標題不包含里程表讀數區域,您將需要從賣家處獲取里程表披露聲明。
填寫所有權證書申請。
您需要賣方的銷售單(或內布拉斯加州銷售/使用稅和車輛和拖車輪胎使用稅聲明,可從您當地的 DMV 辦公室獲取)。
確保賣家向您提供保釋金。
確保你有保險。
將所有這些信息連同 10 美元的過戶費一起帶到 DMV 辦公室。
常見錯誤
- 不要從賣家那裡得到釋放
如果你在賣
內布拉斯加州的賣家也有具體的步驟要遵循。 這是您需要做的:
在表頭後面填寫所有必填信息(姓名、地址、里程等)。
讓買方免於保證金。
如果沒有里程表讀數的空間,您必須向買家提供里程表披露聲明。
請務必與買方完成銷售單。
常見錯誤
- 標頭中存在無法更正的錯誤 - 您需要訂購新標頭
在內布拉斯加州繼承或捐贈汽車
對於捐贈的車輛,過戶流程與上述類似。 但是,在汽車繼承方面情況有所不同,您遵循的流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如何繼承汽車。
如果您是死者的共同所有人,您可以自己安排轉讓,但您需要向 VHF 提交產權證以及產權證書申請、死亡證明和轉讓費。
如果您被列為死亡轉移的受益人,您將按照相同的步驟在您的名字中列出頭銜。 此外,您還可以將其傳遞給其他人。
如果財產已被遺贈,管理員將負責為車輛分配所有權,但您仍需要向 DMV 提供所有權、證書申請和轉讓費。
如果遺產沒有遺贈,所有權只能轉移給“索賠人”。 所有者去世後必須至少過了 30 天,您將按照上述相同的程序進行操作。
有關如何在內布拉斯加州轉讓汽車所有權的更多信息,請訪問州 DMV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