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鐵軌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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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鐵軌運動

自8年2020月XNUMX日起更改

15.1.
車輛駕駛員只能在鐵路道口穿越鐵路軌道,給火車(機車、電車)讓路。

15.2.
駛近鐵路道口時,駕駛員必須按照路標、紅綠燈、標線、欄杆位置和道口值班人員的要求進行引導,確保無駛近的列車(機車)。 、手推車)。

15.3.
禁止前往以下路口:

  • 當路障關閉或開始關閉時(無論交通燈信號如何);

  • 出現禁止交通燈信號時(無論障礙物的位置和是否存在);

  • 路口執勤人員發出禁止信號時(執勤人員胸部或背部面向駕駛員,頭頂舉起一根棍子,舉起紅燈籠或旗幟,或將雙臂伸向一側);

  • 如果十字路口後面出現交通堵塞,這將迫使司機在十字路口停車;

  • 如果火車(機車、電車)正在接近視線範圍內的十字路口。

此外,禁止:

  • 繞過停在路口前的車輛,並從出口通向迎面行駛的車道;

  • 任意打開屏障;

  • 在非運輸位置通過道口運輸農業、道路、建築和其他機械和機構;

  • 未經鐵軌距離負責人許可,行駛時速低於8公里的低速車輛以及拖拉機拖拉雪橇。

15.4.
在禁止通過十字路口的情況下,司機必須停在停止線、標誌 2.5 或交通燈處,如果沒有,距離障礙物的距離不得超過 5 m,如果沒有障礙物,則距離障礙物的距離不得超過距離最近的鐵軌 10 m。

15.5.
在路口強行停車時,駕駛人必須立即讓人員下車,並採取措施釋放路口。 同時,駕駛員必須:

  • 如果可能,派兩人沿著軌道從路口向兩個方向行駛 1000 m(如果有一個人,則沿著軌道能見度最差的方向),向他們解釋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的規則接近的火車;

  • 留在車輛附近並發出一般警報信號;

  • 當火車出現時,跑向他,發出停車信號。

筆記。 停止信號是手的圓周運動(白天用一片明亮的物質或一些清晰可見的物體,晚上用手電筒或燈籠)。 一般警報信號是一系列一長三短的嗶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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