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 3.10。 行人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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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誌 3.10。 行人禁止通行

禁止行人以及被視為行人的人的活動:乘坐無電機輪椅的人、駕駛自行車、輕便摩托車、摩托車、攜帶雪橇、手推車、兒童或輪椅的人。

特點:

此標誌僅適用於安裝該標誌的路邊。

違反商標要求的處罰:

俄羅斯聯邦行政違規法典 12.29 第 1 部分 行人或車輛乘客違反交通規則

-警告或500盧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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