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路口引道的指定,該路段標有標記 1.26,如果沿途前方交通擁堵,將迫使駕駛員停車,對車輛通行造成障礙,則禁止進入該路段。橫向方向,但本規則規定的情況下右轉或左轉除外。
1.35 標誌安裝在交叉路口的邊界。 複雜路口無法在路口邊界設置路標的,應安裝在距離路口邊界不超過30公尺的位置。
它是深色背景上的黃色正方形,有兩條相交的對角線。 該標誌將警告駕駛員十字路口有“華夫餅”標記。
對於違規行為,即駕駛至帶有「華夫餅鐵」的路口,而其後已形成交通堵塞,駕駛員將面臨本法第 1 條第 12.10 部分和本條第 2 部分規定的處罰
– 罰款1盧布。
一條評論
假名
交通規則中沒有這樣的標誌;在標誌1.35下面還有一個具有相同意義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