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誌禁止處罰 2016
機器操作

交通標誌禁止處罰 2016


“禁止通行”標誌是指禁止任何車輛進入的道路和區域的禁止標誌和標誌。 與另一個禁止標誌——“磚頭”或“禁止進入”不同,這個標誌從未放置在單向道路的轉彎前,儘管在互聯網上的許多文章中都可以找到這樣的錯誤觀點。

通常在以下情況下安裝此標誌:

  • 向駕駛員指示特定路段上存在行人專用區(例如,如果他們在某些假期或活動中阻塞街道);
  • 如果道路被損壞並且正在對其進行維修;
  • 在院子的入口處,可以與“死角”標誌一起安裝;
  • 在企業封閉區域的入口處。

該標誌通常由板 8.3.1-8.3.3 補充,其中顯示指向右側、左側或兩個方向的箭頭。 箭頭指示標誌有效的方向。 例如,工作日禁止向右行駛,節假日和周末禁止雙向行駛。

交通標誌禁止處罰 2016

該商標不適用於某些類別:

  • 輪椅上或帶有“殘疾司機”標誌的汽車上的殘疾人;
  • 多用途車輛和送貨服務;
  • 公共交通;
  • 標誌所在區域的企業員工或住戶(需持有該區域有登記標誌的入境許可證、證件或護照)。

如果司機違反了這個標誌的要求,那麼等待他的懲罰並不是最嚴厲的,即最低500盧布的罰款,或者你可以簡單地獲得警告。 該處罰由《行政違規法》第一部分第 12.16 條規定。

這種相對較輕的處罰解釋得很簡單——因為這段路禁止通行,你將無法在任何車輛的行駛中製造障礙。

另外,如果你願意,你完全可以警告下車,為此你只需要能夠證明你開車進入這個區域是因為你住在這個小區,或者你是這個企業的員工。

對於這個標誌的作用,也有這樣一種解釋,即“通過通道”——即禁止沿整個路段移動。 如果司機需要在不離開對面標誌的作用區域的情況下自行開車進入,那麼他將不會為此得到任何東西,只要他能提出一個嚴肅的理由,甚至更好的文件它。




載入中...

添加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