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薩斯州限速、法律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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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堪薩斯州與超速相關的法律、限制和處罰的概述。
堪薩斯州限速
75 mph:鄉村公路和州際公路
70 英里/小時:其他州際公路和分開的道路
65 英里/小時:縣鄉公路以外的公路。
55 英里/小時:縣鄉公路
30 英里/小時:住宅區和市區
截至 2016 年初,堪薩斯州拒絕了將州際限速提高到 80 英里/小時的措施,但正在考慮將州、縣和鄉鎮的限速提高 XNUMX 英里/小時。
堪薩斯代碼以合理和合理的速度
最高速度定律:
根據堪薩斯州交通法典第 8-1557 節,“考慮到實際危險,在當時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以超過合理和謹慎的速度駕駛車輛。”
最低速度法則:
第 8-1561(a) 和 8-1514(b) 條規定:
“任何人都不應以如此低的速度駕駛汽車,以免干擾正常和合理的交通流動。”
“以低於正常速度行駛的人應該在可供交通的正確車道上行駛,或者盡可能靠近車道的右側路緣或邊緣。”
由於車速表校準、輪胎尺寸的差異以及速度檢測技術的不准確,官員很少會因為速度低於五英里而阻止司機。 但是,從技術上講,任何超速都可能被視為違反速度,因此建議不要超出既定限制。
儘管由於絕對限速法,在堪薩斯州很難對超速罰單提出異議,但司機可以根據以下其中一項上法庭並不不認罪:
駕駛員可能反對速度的確定。 為了有資格獲得這種保護,駕駛員必須知道他或她的速度是如何確定的,然後學會反駁它的準確性。
司機可以聲稱,由於緊急情況,司機違反了速度限制,以防止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害。
司機可能會報告錯誤識別的情況。 如果警察記錄了一名超速駕駛的司機,隨後又不得不在堵車中再次找到他,那麼他很可能犯了一個錯誤並停錯了車。
堪薩斯超速罰單
初犯可能:
被罰款最高 500 美元(加上額外的 9 美元評估)
吊銷執照最多一年
堪薩斯魯莽駕駛罰單
堪薩斯州沒有將超速視為魯莽駕駛的張貼限速。 該定義取決於侵權的具體情況。
初犯可能:
罰款 50 至 500 美元
判處有期徒刑五至九十天。
吊銷執照最多一年
違規者可能需要參加交通學校和/或可以通過參加這些課程來減少他們的超速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