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福斯不是一切,第 2 部分。
軍事裝備

博福斯不是一切,第 2 部分。

行軍中的一列40-mm高射砲電池; Zaolziysky 區,1938 年。 克日什托夫·內西奧

博福斯火砲在高射砲師中的出現使人們質疑選擇最合適的運輸方法,不僅運輸彈藥,而且運輸其使用所需的整個設備。

帶彈藥和設備的拖車

將這個角色分配給 PF621 等卡車似乎最容易,因為它們無法跟上 C2P 大砲拖曳的行進速度和效率,尤其是在裝載彈藥和設備箱的困難地形中。 因此,決定在電池中引入適當的拖車,其牽引力 - 類似於槍支 - 應該由已經開發的履帶式拖拉機提供。 在 PZInzh 製造的拖拉機上進行測試後。 從 1936 年底開始拖曳 Bofors 槍,發現至少需要兩輛承載能力約為 1000 公斤的拖車才能在一支槍內運送人員、彈藥和設備。 在 1936 年和 1937 年之交,軍械局、裝甲武器司令部和裝甲武器技術研究局 (BBTechBrPanc) 之間就設計拖車的要求措辭進行了模糊且明顯有些混亂的通信。

競爭者?

最後,生產拖車原型的正式訂單連同基本要求一起移交給了 United Machine Works、Kotlow 和 Wagonow L. Zeleniewski 和 Fitzner-Gamper S.A. 來自薩諾克(所謂的“澤列涅夫斯基”)。 9 年 1937 月 1937 日 從尚存的文件來看,這個問題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了。 大約在同一時間,波蘭 SA(所謂的“Fabloc”)和機械工程工業協會 Lilpop、Rau 和 Lowenstein SA(所謂的 LRL 或“Lilpop”)的第一台機車工廠發貨了。 在波蘭的第一機車廠。 似乎澤列涅夫斯基的工廠反應最快。 在 Sanok 在 4 年 90 月提出的最初假設中,彈藥和設備拖車應該是一個 32 輪機器,帶有焊接沖壓鋼框架和一個在每個方向轉動 6° 的前軸。 如果與拖拉機發生碰撞,制動器應該自動作用在拖車的前輪上。 4 個大板簧作為 XNUMXxXNUMX 尺寸的氣動車輪懸架的基礎,並安裝了第五個彈簧來緩衝牽引桿。 兩側開口、兩端固定的抽屜由木角和鋼角製成。 為了固定放在拖車上的板條箱,地板上增加了一系列木板和適當的夾子(限制垂直和水平移動)。 預告片的初始版本似乎沒有空間容納船員的背包。

23 年 1937 月 240 日,薩諾克的一名承包商向裝甲武器供應局 (KZBrPants) 展示了兩輛經過稍微不同修改的模型拖車。 然而,事實證明,這兩款車都太重,而且有點太大,超出了 KZBrPants 的預期——估計的整備重量比預期多了 3 公斤。 因此,有關必要的設計變更的信件被保留下來,特別是關於減輕其重量的信件。 KZBrPants車型的車身經過反復修改和改裝以承載整套設備,直到1938年1120月1140日才獲得批准。根據最初的假設,一輛整備質量高達1公斤(根據其他標準)的拖車源200公斤)應該攜帶:1盒備用槍管(12,5公斤),3盒裝有必要的套件(37,5公斤),12盒工廠包裝的彈藥(每盒13公斤,25,5件裝在紙板管中), 8箱彈藥(每箱8公斤,14件),32個乘員背包(每箱6公斤)和一個82,5×851備胎(22公斤)——總共1937公斤。 儘管模型獲得批准,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

KZBrPants 給承包商寫了一封信,信中將向工廠發送一套新的拖車,包括。 板條箱目前未包含在庫存中。 新貨物的重量為 1050 公斤,並註明必須整體運輸。 還假設如果進一步減輕拖車重量的工作成功,則應增加一個(彈藥?)箱子和兩個背包,但整套重量不超過 2 公斤。 還值得注意的是,在 2000 年底已經有 1937 輛示範彈藥拖車 - 兩輛來自 Zelenevsky 的拖車和由 Lilpop 和 Fablok 生產的原型。 然而,在澤列涅夫斯基的情況下,變化並沒有結束,因為已知另外 4 個修改的倖存列表。

日期為 3 年 1938 月 XNUMX 日,顯然並未結案。

如今,很難確定薩諾克拖車的最終外觀是什麼樣的,倖存樣本的照片表明,同時使用了幾種不同的修改,這些修改的不同之處例如備胎的連接方式、貨物的設計盒子-前側和後側可以降低,使用拉桿,位置砲手的背包或板條箱位置。 。 可以說,對於所有配備博福斯wz的A型和B型高砲連來說就足夠了。 36口徑40毫米,至少需要訂購和交付300件裝備和彈藥拖車,所以這對每個投標公司來說都是一筆利潤豐厚的訂單。 例如:1937年5000月薩諾克工廠的一項初步計算表明,拖車原型車的報價約為539茲羅提(其中:人工1822茲羅提、生產材料1185茲羅提、車間費用1938茲羅提及其他費用) 。 。 第二個倖存的計算是指 25 年 6 月(即在引入上述修正之前),並假設在 50 個月內生產一系列 7 輛拖車或 4659 輛拖車,交付時間為 1937 個月。 本案中拖車的單價為 PLN 38 7000。 在1938/39財政年度的財務計劃中,關於實驗分隊的車輛設備,每輛拖車的價格定為3700茲羅提; 另一方面,在包含XNUMX/XNUMX每單位武器和裝備價格表的其他文件中,裝有彈藥和裝備的拖車的價格僅為XNUMX/XNUMX茲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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